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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市场监视办理局办公室关于展开2024年 “天下药品宁静宣扬周”贵港196体

时间:2024-11-07 19:37:52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的通知》(桂药监办〔2024〕23号)要求,现将我市宣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2024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40周年,本年度“宣传周”活动将围绕自治区药监局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的理念和知识,凝聚共筑药品安全的社会共识。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题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药品监管法治环境。

  (二)宣传药品监管重点工作成效。展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监管能力建设、智慧监管等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增进公众对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有力展现药品监管工作成效。

  (三)开展“两品一械”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知识196体育app,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一)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系统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科学合理用药、用械及化妆品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重点向公众传播药品剂型选择、澄清用药误区、药品不良反应、避免用药伤害和药品包装合理适度、避免浪费等安全用药知识,树立安全用药理念,增进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的理解支持,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责任单位: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对外宣传科、财务科、市场监管信息监控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市、区)局)

  (二)组织参加“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竞赛活动信息,吸引公众参与,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责任单位: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对外宣传科、市场监管信息监控中心;各县(市、区)局)

  (三)开展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选择一个城市社区或农村地区,针对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安全用药及药品不良反应等进行科普宣传。要求现场悬挂药品安全宣传横幅,制作并摆放药品安全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药产品,讲解合理用药用械、化妆品安全、识假辨劣等知识。(责任单位: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办公室、对外宣传科、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市、区)局)

  (四)推动企业参与药品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地段的药品经营企业在门前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关注药品安全,维护公民药品消费权益”、“请严格按医嘱药品说明书用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请勿滥用抗生素”等宣传标语,积极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清理家庭过期药品。(责任单位:药品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五)面向乡村开展药品安全户外宣传。重点面向乡镇、行政村居委会、集贸市场等公众密集地所建立的信息公告户外专栏,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图文并茂的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药品安全户外宣传,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知识196体育登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是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必须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的重要工作。各有关科室、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搞好策划,循序渐进,抓好落实。

  (二)强化分工,明确责任。各有关科室、各单位要明确分工,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具体分工如下: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负责联系相关企业,确定展示场地,提供宣传板报、横幅素材,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开展;办公室负责联系制作相关展板道具;对外宣传科负责宣传活动的协调和指导;财务科负责活动经费的保障;信息中心充分发挥网站和微信平台的宣传作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材料宣讲发放及假劣药品展示;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咨询解答及资料发放。各县(市、区)局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活动期间要注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注重向相对人延伸,发挥涉药单位的积极性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及时总结上报经验成果,各县(市、区)局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药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张苗,联系电线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自治区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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